近日,由贵州兴义前往北京大兴的航班上,两名70多岁的老年旅客引起了中国联合航空乘务员陶欣宇的关注,她全程热情服务、积极沟通,在交谈中得知两位老人初次乘机,第一次出远门的他们,下机后还需要前往北京西站,通过现场购票转乘火车前往衡水。由于没有智能手机、也没有家人陪伴,两位老人正在为下机后不知何去何从而感到无助。
陶欣宇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她暖心地向两位老人说:“您二老放心,下机后别着急,我送你们!”完成航班任务后,回到公司的陶欣宇立刻驾车返回候机楼,将两位老人接到附近酒店休息,并第一时间同老人家属取得联系说明了情况,安顿好老人后,陶欣宇又想尽办法为老人抢到了两张次日北京到衡水的火车票才放下心来,当晚到家中已是凌晨两点钟。
第二天一早,她带着热气腾腾的早餐到酒店接上两位老人前往北京西站,并把提前准备好的两双手套送给老人抵御风寒。到达北京西站后,她找到相关工作人员说明老人情况,请其给予协助,为老人消除了最后的顾虑。四小时后,她接到了老人平安到家的电话,电话里传来了家人连连感谢。
陶欣宇凭借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主动发现航班中需要照顾的老年旅客,帮助旅客解决所虑所想,将空中的服务延伸到地面,让旅客切实感受到中国联合航空真挚的服务,用真情真意换来旅客家属的高度认可和肯定,充分展现了“航班有终点,服务无止境”的服务理念。
陶欣宇说:“春运是一场向着团圆的抵达,希望我们都能用带有温度的服务,护送每一位旅客安全回家!”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