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为何说元宇宙装备复杂度比手机高一个量级******
中新网北京12月11日电 几年之内,元宇宙概念已经从一个新兴词汇成了公众耳熟能详的话题,其中蕴含了人类对未来的无限想象。但这样的未来,何时才能成为现实?
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元宇宙文化实验室主任沈阳10日在2022人工智能合作与治理国际论坛上阐述了自己的看法。该论坛由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I-AIIG)承办,中国新闻网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元宇宙文化实验室主任沈阳在论坛上作视频发言。“元宇宙本身是对时空、体验、价值的连接,它把真实世界每一个时空的点智能化,我们可以称之为智能时空。”
近年来,随着元宇宙概念的走红,VR、AR、XR等设备快速发展。沈阳直言,其中诸多技术需要应用虹膜识别、体态识别、手势识别、近眼交互、眼球关注点追踪,等等。
“这些技术的混合使用,实际上使得元宇宙装备的复杂度比手机高一个量级。所以我们对于元宇宙设备的发展需要更大耐心。”
在沈阳看来,中国的元宇宙应是无限向实,无尽向虚,虚实相融,虚实共生。
因此,他同时指出,元宇宙治理体系很重要。“我们需要防范元宇宙可能带来的过度沉迷问题,并关注技术方面的突破。”
此外,沈阳认为,未来人类将形成由表及里的,以人为中心的人因工程的智能进化。“到那时,太空中有星链、互联网,天空当中有无人机,地面上有无人驾驶汽车,家里面有人形机器人和元宇宙装备。”
他指出,在这一过程中,元宇宙将从准元宇宙阶段逐步进化为三维化的雏形元宇宙。未来还会经历标准元宇宙、完备元宇宙等阶段。“如果未来能够实现脑机接口,就可达到高超元宇宙阶段;如果能够做到核聚变、AI觉醒、量子计算、长生慢老等,我们就到了极致的元宇宙阶段。而这一切都要依赖算力、算法和算据的发展。”(中新财经)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