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GDP为18866.43亿元 比上年增长4%******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武汉统计微信公众号1日消息,根据湖北省市州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初步核算,2022年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8866.4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75.79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6716.65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11673.99亿元,增长2.3%。
农业生产稳中有升,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提高
2022年,武汉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36.7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9%。其中农业总产值477.70亿元,增长2.7%;林业总产值10.99亿元,增长6.2%;牧业总产值113.17亿元,增长3.6%;渔业总产值160.77亿元,增长4.8%;农林牧渔及辅助性活动产值74.09亿元,增长11.6%。全市粮食产量89.88万吨,下降0.96%;蔬菜产量841.29万吨,增长2.5%。
工业经济稳中提质,高技术制造业保持快速增长
2022年,武汉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0%,其中采矿业增长64.8%,制造业增长5.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8%。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3%,增速快全市规上工业11.3个百分点,年内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的比重为17.1%,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对全市规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55.7%,比上年提高19.0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快,先进制造业投资增势较好
2022年,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0.8%,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延续了平稳快速增长态势。从投资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8%,比上年加快6.9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5.5%。工业投资增长19.3%,比上年加快9.3个百分点。工业投资中,制造业投资增长19.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先进制造业投资高速增长,分别增长177.4%、17.3%、38.1%,是带动工业投资增长领先的重要力量。从投资主体看,民间投资增长1.0%,占全市投资比重为45.0%。
消费市场稳步复苏,对外贸易总体平稳
2022年,武汉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36.20亿元,比上年增长2.1%。从行业看,限上批发业和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分别增长7.7%和3.8%,限上住宿业营业额下降9.7%,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长0.9%。从消费方式看,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实现网上实物商品零售额1093.47亿元(占限上社零额30.0%),增长4.6%,快限上社零额增速1.4个百分点。从商品种类看,我市15类主要限上零售业商品中,9类零售额同比实现正增长。其中,建筑及装潢材料、饮料、中西药品、石油及制品、汽车类分别增长22.8%、18.9%、15.7%、11.9%和11.3%。新能源汽车增长156.2%,占汽车类比重由上年的10.4%提高到23.8%。
2022年,全市进出口总额达3532.2亿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出口2153.0亿元,增长11.6%;进口1379.2亿元,下降3.3%。
财政收入保持增长,金融信贷增长平稳
2022年,武汉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90.23亿元,按可比口径(扣除留抵退税因素),比上年增长4.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4.74亿元,可比增长3.7%。其中税收收入1239.56亿元,可比增长1.7%,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2.4%。
截至12月末,武汉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35754.03亿元,比上年增长5.9%。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44383.81亿元,增长8.7%。
居民收入稳步增加,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202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449元,比上年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04元,增长7.7%。
2022年,武汉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3%,涨幅比上年扩大1.7个百分点。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及服务、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医疗保健类价格分别上涨4.8%、2.7%、2.6%、2.3%、1.8%、1.4%、0.7%和0.2%。(中新财经)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